关于印发2017年度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奖(优质工程)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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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市建联质(2016)21号
 
各县(市、区)建筑业协会、各会员单位、有关建筑企业:
根据温州市建设工程瓯江杯奖(优质工程)评审细则,现就2017年度瓯江杯奖(优质工程)申报和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2017年度瓯江杯优质工程评审工作按评审细则执行(附后)。申报工程的竣工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期间(含交通、电力、水利、市政、人防专业工程),并在申报时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且已投入使用(申报“钱江杯”奖工程项目的必须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)。
二、申报的工程项目必须执行新规范标准;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必须进行检测达标;饮用水管道消毒,满足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。
三、为确保企业申报瓯江杯奖(优质工程)资料的完整性,我会将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预审。各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料请于2016年11月15日以前送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(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3楼),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评审时间:初评时间2016年12月13日—12月22日。预定复评时间2017年1月10日—1月11日。
  五、温州市优质钢结构工程评审办法(试行)已印发。主体结构为钢结构的项目,申报“瓯江杯”优质工程的,可参照优质建筑钢结构工程评审办法及相关标准,其钢结构质量水平应达到该标准要求。
六、请各有关单位编制好2017年度创优质工程计划表(跨年度工程需重新申报),与申报材料一并送报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备案。
七、凡未列入创优计划的;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并造成不良影响的;严重违反市场行为法规且受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;工程建设中存在腐败行为的;工程施工中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将不予受理。
八、请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申报工作,确保推荐上报工程的质量,附件请从温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网上下载或到市建协领取(网址:http://www.wzjzxh.com)。
 
 
 
 
 
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
 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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